漁港建設 二
1959年請政府速建宜蘭縣南方澳南安海灘防波堤案。
建議政府將南方澳南正南興二里附近原保安林地迅予劃為住宅區以解民困案。
關於南方澳南安國中的問題。
為推行九年國民教育,經省府准在南方澳漁村地區山坡地興建南安國中一所,以利漁民子女普遍升學,其建校補助款早經撥到宜蘭縣政府,但迄今尚未施工整地及興建,應請趕建,以利就地升學而符民望案。
為請准予南方澳港漁船靠泊現在南方澳小型商港碼頭卸魚出售,以利漁業生產案。
請省政府興建南方澳跨港市場與活動中心,以澈底解決該區攤販、集會、休閒等問題案。